核心內容: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者在爭議發生之后達成的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仲裁協議和一方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受理案件。除此之外,涉外仲裁機構受案的條件還有哪些呢?下面由的小編為您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3條規定: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者在爭議發生之后達成的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仲裁協議和一方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受理案件。因此,仲裁協議是提請涉外仲裁的首要條件,其次必須有一方當事人的書面申請。
(一)仲裁協議的形式
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必須具備合法形式。各國仲裁法對仲裁協議形式的規定雖然不盡一致,但絕大多數國家的法律都要求仲裁協議必須用書面形式作成。我國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都要求仲裁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仲裁協議的最典型形式是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和在主合同之外單獨訂立的書面仲裁協議。除此之外,還有函電形式,援引形式,推定形式等。
(二)仲裁協議的內容
總結歸納各國進行國際商事仲裁的實踐作法,一項完善的仲裁協議通常包含以下內容:
1.仲裁事項。仲裁事項即當事人意圖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哪些爭議。
2.仲裁地點。
3.仲裁機構或仲裁庭的組成方式。
4.仲裁程序規則。
5.仲裁裁決的效力。
(三)仲裁協議的有效條件
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是仲裁得以進行以及裁決能夠得到承認和執行的最基本條件。一項有效仲裁協議通常要具備三個要件:
(1)協議當事人有合法的締約資格和能力。
(2)協議約定的事項具有可仲裁性。
(3)協議的形式和內容合法。
專利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9條的規定,中級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有三類: 1.重大的涉外案件。涉外案件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爭議標的額大,或者案情復雜,或者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人數眾多...
我國法律對于解決涉外合同爭議的方式作出了原則性規定,即解決涉外經濟合同爭議可以采用四種方式: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我國法律對解決合同爭議的規定與國際通行做法是一致的。作為一般法律原則,我國法律關于解決涉外合同爭議的規定,也適用于解決其他經...
1.當事人所在國或請求法院所在國與我國訂有司法協助協定或共同參加有承認和執行內容的條約或存在互惠關系; 2.須有當事人或外國法院向我國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承認與執行某裁決的請求; 3.請求承認與執行的裁決確已生效; 4.制作該裁決的...
第一種意見認為:中國《仲裁法》中關于涉外仲裁監督的上述現有規定,是與中國《民事訴訟法》中關于涉外仲裁監督的規定一致的和互相接軌的。鑒于《民事訴訟法》是當前中國法院處理一切民事商事訴訟法的一大基礎法,其法律位階應當高于《仲裁法》,因此,盡管《...
[摘要]本文認為,為實現仲裁公正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人民法院對我國仲裁裁決的司法監督:取消區分國內仲裁裁決與涉外仲裁裁決的雙軌制監督,對兩類裁決的監督標準應統一限定在程序事項上;進一步完善裁決的不予執行程序和撤銷程序;進...
1.海事訴訟管轄具有專門性。 2.海事訴訟管轄具有涉外性。 3.海事訴訟管轄不以行政區劃分為依據。 海事訴訟級別管轄,是指海事法院與上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它解決的是法院內部受理第一審海事案件的縱向分工。 與一般民事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立案條件:1、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2、法律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立案的條件是指決定立案所必須具備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決定是否正確的依據。...
當事人申請執行涉外仲裁裁決需要以下條件: 1.我國與被申請國之間有相互承認和執行對方國家涉外仲裁機構仲裁裁決的雙邊條約,或者兩國共同參加的國際公約中有相互承認和執行對方國家涉外仲裁裁決的內容或者兩國之間具有互惠關系。 2.我國涉外仲裁機構...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涉外仲裁委員會做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當事人請求執行的,如果被執行人或者其財產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應當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當事人申請仲裁裁決需要以下條件: 1.我國與被申請國之間有相...